随着期货合约临近交割月,持仓会逐渐向远月合约转移,交易所为了确保交割履约,也会逐渐提高保证金,给交易增加更多的资金压力,因此该合约的流动性也会逐步降低。
但是事情也没有绝对的,有时候因为短期供需失衡,近月合约可能出现逼仓现象,导致出现较大的行情机会,投资者也会有积极参与的需要。
国内期货交易所中,大商所、郑商所和广期所是不允许个人持仓进入交割月的,上期所和能源中心虽然有品种可以进入交割月,但是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持仓整数倍要求。
有人就说了,我自己的持仓,即使违反以上规定,又有什么关系,如果进入交割月出现行情机会,岂不是捡到了?
这里我要说的是,后果很严重,而且即使有盈利你也拿不到,趁早打消这个念头吧!
上期所、能源中心违规持仓被交易所强平盈利会被没收,亏损自行承担;大商所、郑商所、广期所、中金所的违规持仓被强平可能将被计入中国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
发布于2024-9-4 16:29 大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