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为提高外汇市场开放水平,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2017年2月27日,国家外汇局发布《提高外汇市场开放水平促进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汇发〔2017〕5号)通知,通知规定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获准使用在岸外汇衍生品工具进行外汇风险对冲,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得到进一步推动,同时深化外汇市场发展,丰富交易工具。
为深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维护外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2017年1月2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通知》主要是兼顾便利化和防风险,允许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办理结汇。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发布于2020-4-7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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