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沪深300指数是以2004年12月31日为基期,基点为1000点,其计算是以调整股本为权重,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进行计算。其中,调整股本根据分级靠档方法获得。
2、凡有成份股分红派息,指数不予调整,任其自然回落。
3、沪深300指数会对成分股进行定期调整,其调整原则为:
a、指数成份股原则上每半年调整一次,一般为1月初和7月初实施调整,调整方案提前两周公布。
b、每次调整的比例不超过10%。样本调整设置缓冲区,排名在240名内的新样本优先进入,排名在360名之前的老样本优先保留。
c、最近一次财务报告亏损的股票原则上不进入新选样本,除非该股票影响指数的代表性。
发布于2020-2-24 17:40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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