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竞价,简单来讲是指在股票每个交易所上午的9:15-9:25(深圳包括9:15至9:25和14:57至15:00)期间,由投资者按照自己可以接受的心理价格自由地进行买卖的申请,是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
集合竞价的撮合原则如下:
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高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低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等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或卖出申报,根据买入申报量,卖出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报量成交。
发布于2020-3-11 16:45 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