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人申请交易编码前5个交易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一般法人申请交易编码前5个交易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
2、自然人本人/一般法人指令下达人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投资者适当性知识测试平台参与期货交易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不低于80分;
3、满足以下2种情况中的任意一项即可。
(1)仿真交易经历: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合计20笔以上(含20笔)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成交记录;
(2)境内真实交易经历: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含10笔)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如掉期交易)的成交记录;
4、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或者被有权监管机关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的情形;
5、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能源中心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
一般法人客户除上述条件外,还需要具有健全的期货交易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制度。
(备注:除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开户机构为特殊单位客户申请交易编码,可以不适用前三项规定。)
发布于2024-7-12 21:40 大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