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期货交割日,为该合约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该五个工作日分别称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需提醒的是:自然人客户不能进行黄金实物交割。
黄金期货合约,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订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实物商品或金融商品的标准化合约。期货合约为期货交易的实物交割指定了标准化的、统一的实物商品的交割仓库,以保证实物交割的正常进行。
发布于2019-12-1 19:09 北京
发布于2019-12-1 19:09 北京
发布于2019-11-29 16:52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