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通过主承销商在指定报刊和网站披露的中签结果公告查询;
三是根据证券所属市场通过拨打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热线400-808-9999查询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页面下方“服务”—>“新股配号中签查询”里查询。
网上新股申购中签的投资者应依据中签结果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结算参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投资者约定具体截至时点。
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将被视为放弃认购;
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放弃认购情形的,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发布于2019-10-17 11:55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