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保险实施形式的不同,保险可分为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
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它是由专国家颁布法令强制被属保险人参加的保险。以实施国家的社会政策或劳动政策为宗旨,依法强制实施的社会行为,体现社会的互济性补偿性
自愿保险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商业保险:自愿保险是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由当事人订立保险合同而实现的保险。自愿参加,是以合同实施的合同行为
强制险的保费由企业.个人.政府共同负担,强调社会公平原则
自愿保险保费由个人负担,不强调缴费相等,强调给付标准
区别的标准时是否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投保
有关“强制保险”的定义,法律上并未明确规定,仅在《保险法(2009年修订)》第十一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该条实际上就是区分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的法律条款。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为强制保险,除此之外则为自愿保险。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发布于2020-10-29 23:45 免费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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