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下打新”就是新股网下申购,是指不通过证券交易所的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的申购。
网下打新规则:
第一,具备一定的证券投资经验。机构投资者应当依法设立、持续经营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个人投资者从事证券交易时间应达到五年(含)以上。经行政许可从事证券、基金、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业务的机构投资者可不受上述限制。
第二,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12个月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采取监管措施,但投资者能证明所受处罚业务与证券投资业务、受托投资管理业务互相隔离的除外。
第三,具备必要的定价能力。机构投资者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力量、有效的估值定价模型、科学的定价决策制度和完善的合规风控制度。
第四,监管部门和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网下投资者指定的股票配售对象不得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或信托计划,也不得为在招募说明书、投资协议等文件中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载明以博取一、二级市场价差为目的申购首发股票的理财产品等证券投资产品。
同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要求参与该项目网下申购业务的网下投资者指定的股票配售对象,以该项目初步询价开始前两个交易日为基准日,其在项目发行上市所在证券交易所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含基准日)的非限售股票的流通市值日均值应为1000万元(含)以上。
规则新增要求,网下投资者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前向协会填报年度统计表,对全年的报价和网下申购业务进行总结,对是否持续符合网下投资者条件进行说明。对于不符合网下投资者基本条件的,协会将取消其网下投资者资格。
2.主承销商承担报送责任
除了核查网下投资者参与首发股票项目的关联方信息、报送获配股票余额情况外,主承销商被要求在项目发行上市后十个工作日内在协会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报送网下投资者的违规信息,发现主承销商存在瞒报、欺报或未及时报送等情形的,协会将对其采取自律惩戒措施。
另外,网下投资者的评价体系不变,但ABC类投资者的情况将会被公示。
按照规则,协会建立网下投资者跟踪分析和评价体系,对网下投资者的定价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协会于每年对网下投资者上年度参与首发股票询价和网下申购业务进行综合评分,并依据评价结果实行分类管理。评价体系包括网下投资者的机制完备性、报价合理性、展业合规性和投资理性度等指标。
根据指标,将网下投资者划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投资者的比例不高于30%,C类投资者的比例不高于20%。主承销商在开展投资者选择和股票配售工作时应予以优先考虑A类网下投资者,谨慎对待C类投资者。B类网下投资者可正常参与首发股票询价和网下申购业务。
此前,三类投资者的情况只有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等参与主体掌握,日后,评价结果将在协会网站公示。
3.黑名单管理有所调整
和此前出现违规行为被直接划定为黑名单不同,此次规则对网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出现未申购或未缴款行为,未造成明显不良后果,且及时整改并主动提交整改报告的,免予处罚。
除整改后被免予处罚的违规情形外,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规则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一种情形的,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六个月;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上述情形两次(含)以上的,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十二个月。对于配售对象同一交易日的未申购行为或同一交易日的未缴款行为,视为一次违规行为。
发布于2019-8-17 20:13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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