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交易所的规定,对于自然人户在交割月的进入,不同的交易所有不同的规定。
在郑州商品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自然人户是不允许在交割月进行交易的。他们需要在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进行平仓,以便及时结束持仓。
而在上海期货交易所,自然人户有一些特殊的规定。他们可以进入交割月,但是需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自然人客户的持仓需要调整为整数倍,也就是持仓数量必须是特定数字的整数倍;其次,自然人客户只能持有到交割月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前三个交易日,之后需要进行平仓操作。
对于具体的期货品种,不同的交易所也有一些特定的要求。例如,铜、铝、锌、铅、国际铜在交割月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需要将持仓调整为5手的整倍数;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的持仓要求调整为30手的整倍数;黄金的持仓要求调整为3手的整倍数;白银、锡、纸浆调整为2手的整倍数;镍调整为6手的整倍数;不锈钢调整为12手的整倍数;20号胶要求调整为10手的整倍数;而沥青和天胶没有特定的调整要求。
至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金所)的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个人户和法人户都可以进入交割月进行交易,没有限制。开期货户可以找我,各个品种的手续费都给您成本价。欢迎您点击我头像主页加微信或在线咨询,为您解答期货相关疑惑
发布于2024-1-29 15:42 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