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为工伤,单位要负责赔偿。
根据工伤的情况和等级,《工伤保险条例》33、36、37、39条,会有明确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职工工伤鉴定1-4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鉴定为工伤,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护理费,这些都是可以获得赔付的。法律依据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31条、33条和34条。
发布于2024-1-11 08:14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