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发了《中华任命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接管条件才会被接管。
规定如下:
第一百四十四条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其实行接管:
(一)公司的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
(二)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严重危及或者已经严重危及公司的偿付能力的,被接管的保险公司债券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而根据此条规定,偿付能力不足或者出现严重损害偿付能力的事情才会被接管。偿付能力是指「在任何时候,保险公司履行所有合同义务的能力」,体现了资产和负债的关系,是保险公司的生命线。
简单理解就是保险公司有没有充足的钱来偿还全部保险合同,按理来说只要偿付充足率在监管要求的红线(100%)之上,保险公司偿付就没啥问题。
以上就是关于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会破产么?的建议,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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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0-12-17 17:31 免费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