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交所)的交易规则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交易时间:北交所的交易时间与沪深交易所同步,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至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交易单位:北交所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每次交易的申报数量应当为一股或其整数倍。交易方式:北交所采用竞价交易方式,包括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集合竞价在开盘时段进行,连续竞价在正常交易时段进行。涨跌幅限制:北交所股票的涨跌幅限制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20%。交易费用:投资者在北交所进行股票交易需要支付一定的交易费用,包括佣金、印花税、过户费等。信息披露:北交所要求上市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以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北交所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是,个人投资者需要满足至少50万元的证券资产和2年以上的证券投资经验。总体来说,北交所的交易规则设计合理,符合市场发展规律,能够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市场的运行效率。同时,北交所也在不断探索和创新,以更好地服务于创新型中小企业和投资者。
发布于2023-11-28 09:06 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