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竞价是可以成交的,它是指在特定时间段内,对接收的买卖申报进行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集合竞价主要发生在每个交易日的开盘前(9:15-9:25)和收盘前(14:57-15:00)。以下是集合竞价的成交规则:
1.价格优先原则:较高的买入申报价格优先于较低的买入申报,较低的卖出申报价格优先于较高的卖出申报。2.时间优先原则: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先提交的申报优先于后提交的申报。
3.最大成交量原则:在确定成交价格时,会选择能够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4.成交价格的确定:成交价格是高于该价格的所有买入申报和低于该价格的所有卖出申报都能成交的价格。如果有两个以上价格符合条件,会选取买入申报和卖出申报数量之差最小的价格为成交价。如果数量之差相同,则开盘集合竞价时取最接近前收盘价的价格,盘中或收盘集合竞价时取最接近最近成交价的价格为成交价。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在集合竞价阶段,如果投资者的申报价格和数量符合上述规则,其申报就可以成交。未成交的部分会自动进入接下来的连续竞价阶段。集合竞价期间的有效委托申报是在有涨跌幅限制的情况下,根据该证券上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以及确定的涨跌幅度来计算当日的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有效价格范围是这两个限价之间的所有价位。超出这个范围的委托为无效,并会被系统自动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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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10-17 16:00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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