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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报销比例各地区各年龄段略有所不同。缴费09年也有所调整。农民个人缴费将由每人每年10元调整至20元,个人门诊药费报销40元。
2009年新农合筹资标准将有部分调整,参合农民个人每人缴费由每年10元调整至20元;中央财政补助40元;市财政补助30元;县财政补助10元。五保户参加新农合,由县农村贫困医疗救助基金代缴20元。农村低保户和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享受实报实销伤残军人除外)参加新农合,由县农村贫困医疗救助基金代交10元。
据介绍,调整后的新农合报销政策较以往有了一定变化,比如取消家庭帐户,个人缴费20元,每人每年可以享受门诊药费报销40元,每次补偿比例40%;各级医院的起付线不变,一级医院补偿比例上调到75%,二级医院上调到45%,中医院补偿比例50%,封顶线上调到3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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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1-4-7 12:19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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