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采取的是“两次交易,两次交收”模式,每个回合都包括初始交易和购回交易,购回期限通常不超过一年。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初始交易
客户欲获得资金,需使用自有证券进行初始交易,T+2日账户中资产可用可取。
2.正常购回交易客户在进行初始交易时填写的《交易委托书》已包括购回交易委托,正常情况下,在客户账户中资金足额时,到期购回日时购回交易正常进行,客户归还资金,取回证券。
3.提前购回交易如客户欲提前了结交易,归还资金,可以申请提前购回。得到公司许可后,亲临柜面填写《提前购回交易委托书》,提交交易委托,提前取回证券,归还资金。购回期限不足14天的,按最低14天计算利息。提前购回利率与初始交易时约定的购回利率相同。
4.延期购回交易客户可提前5个工作日向公司提出延期购回申请,延期后合并计算的购回期限不能超过365天。获得公司许可后,客户需亲临柜台填写《延期购回交易委托书》,提交交易委托,延期购回交易利率以延期后实际期限所处期间的利率决定。
5.追加初始交易在待购回期间,客户的履约担保比例低于130%,又不愿提前购回时,可新增一笔初始交易,交易对价可为0,可与其所有未到期初始交易合并计算履约担保比例。
以上是关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类型的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祝您投资顺利!
发布于2023-11-9 12:53 芜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