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机APP:点击"股票-股转系统(新三板)"菜单操作;
2、电脑网上交易:点击"股票委托-中小企业股份转让"菜单操作;
新三板股票申报数量和成交规则如下:
1、投资者买卖新三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股。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2、做市商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的整数倍,且最小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股。
3、股票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大宗交易除外。
4、每个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为做市交易撮合时间;
5、全国股转系统对到价的限价申报即时与做市申报进行成交;如有2笔以上做市申报到价的,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成交。成交价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6、做市商更改报价使限价申报到价的,全国股转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将到价限价申报依次与该做市申报进行成交。成交价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7、到价是指限价申报买入价格等于或高于做市申报卖出价格,或限价申报卖出价格等于或低于做市申报买入价格;
8、限价申报之间、做市申报之间不能成交。
发布于2020-4-26 11:38 阿拉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