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盈终身寿险确实包含民航班机意外身故保险金。这一保障内容在多个版本的中华盈终身寿险中均有所体现。具体来说,当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班机期间遭受空难事故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时,保险公司在给付身故保险金的同时,还会再按照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随后合同终止。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保险人非法搭乘民航班机或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保险公司则不承担给付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此外,中华盈终身寿险的保障内容还包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其给付方式根据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年龄、交费期限等因素有所不同。具体来说,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之前身故或全残,则按现金价值和已交保险费二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且在交费期满日之前身故或全残,则按现金价值和已交保险费乘以对应返还比例二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且在交费期满日之后身故或全残,则按现金价值、已交保险费乘以对应返还比例和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三者中的较大者给付。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保障内容、责任免除条款等应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在购买保险时,请务必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清楚各项保障内容和责任免除条款,以便在需要时能够顺利获得保险赔付。
发布于2024-7-12 18:20 惠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