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康得新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自2018年10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以来,截止到目前均尚未收到监管部门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但是,发现公司存在被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
1月21日晚公告,因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自1月23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简称由”康得新”变更为“ST康得新”,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司同时公告,公司2018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应于2019年1月21日兑付本息,但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付资金,“18康得新SCP002”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发布于2019-1-22 16:24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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