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融资融券交易期限要求:投资者从事融资融券交易,融资融券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标的证券暂停交易,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仍未确定恢复交易日或恢复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融资融券的期限顺延。证券公司与其客户也可以根据双方约定了结相关融资融券交易。特殊情况下融资融券交易期限的处理由证券公司与客户在合同中约定。
2. 融资融券交易申报内容:融资融券交易申报分为融资买入申报和融券卖出申报两种。融资买入申报内容应当包括①投资者信用证券账号、②融资融券交易专用席位代码、③标的证券代码、④买入数量、⑤买入价格(市价申报除外)、⑥“融资”标识、⑦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融券卖出申报内容应当包括①投资者信用证券账号、②融资融券交易专用席位代码、③标的证券代码、④卖出数量、⑤卖出价格(市价申报除外)、⑥“融券”标识、⑦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其中,上述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份或其整数倍。
3. 融资融券实行T+1交易,买卖双向交易,既可以做多,又可以做空,采取保证金交易,融资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资买入股票数量*买入价格)*100%。
4. 券商短融新规基本是以流动性管理为主进行规范,主要有以下变化: 1、将券商短融的最长期限由91天延长至1年,这也是为了和非金融企业的短融相对应,意味着券商可以通过短融融入更长期限的稳定资金,是利好。 2、对券商短融发行条件进行了简化整合,如明确提出近1年内流动性覆盖率持续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以及明确近2年内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同时还删掉了关于资管业务的监管要求。 3、央行对券商短融有更多的掌控权或主动权。 (1)参照同业存单模式,取消发行前备案,更加强调事中事后管理,即券商应当在每年首只发行短融前,向央行报告年度流动性管理方案和发行计划。 (2)券商应在季度结束10个工作日内,向央行报送短融相关信息和数据。
以上就是券商融资规则的基本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添加微信,进一步详细探讨交流~
发布于2023-10-1 01:01 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