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子女教育每年1.2万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2、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全部扣除,也可两人对半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需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普华永道全球派遣服务合伙人张志刚认为,纳税人在征求意见期间广泛提出的不少实际问题也在暂行办法有所明确。例如对于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只要满3岁即可适用子女教育扣除,不以发生实际相关支出为条件。总体而言,对子女教育扣除提供了较为宽松的适用范围。
扣除项二:
继续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定额扣除
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需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2、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或本人扣除。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和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项目均增加了相关支出的扣除期限,分别为48个月和240个月,使这两项扣除更具合理性。)
发布于2018-12-25 09:26 成都
当前我在线
直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