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管理公司管理公司也称经理公司.是投资公司的顾向。两者之间签订管理协议,负责市场调查、决策咨询,办理一切基金管理事务.收取相应的管理费。但是有关资金运用和证券买卖的重大事项,例如证券品种的选择、营运期间的投资组合仍然由投资公司的董事会策划,经决定后再委托管理公司执行。双方权力的大小依不同公司型基金有别,在管理协议中约定。需要说明的是,管理公司仅是受托善意地管理基金,并不承担因开展正常业务而引致的任何损失,这些风险只能由投资公A的股东来承担。
(三)保管公司与契约型基金相同,公司型基金的投资公司也指定银行或信托公司为保管人,签订保管协议,保管基金的资产,并办理每股净资产值的核算,派发股息和过户手续等,保管公司依据保管协议收取相应的保管费。
(四)承销公司投资公司的股票(基金股份)通常委托承销公司承销,承销商再依据自己的网络分配给零售商,零售商再出售给广大投资者(股东)。
发布于2018-12-19 13:53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