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F权益分派只采取现金分红方式,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依照权益登记日(R日)日终的投资者名册数据进行。
由于深交所ETF的买卖与申购赎回的结算交收周期均为T+1,ETF发生权益分派时,须在R日开市前做除息处理。投资者在R日买卖、申购、赎回的ETF份额均是已除息的份额,这与目前本所上市的其他基金、股票等证券品种的R+1日除息处理方式不同,投资者应予以特别
注意。
举例:假设2006年6月1日为深证100ETF第一次派息的权益登记日,每份基金现金红利为0.001元,5月31日收盘价格为1.000元,深交所于5月31日晚对ETF收盘价做除息处理,6月1日ETF行情信息中的昨收盘价调整为0.999元(除息价)。
假设6月1日日终投资者A登记在册的ETF有1000万份,所应得红利即为1万元(0.001×1000万)。投资者6月1日申购、赎回、买入、卖出的ETF份额,其正式到帐日为6月2日,均不参加6月1日的权益分派。
发布于2018-11-21 14:13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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