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申购、赎回申请。投资者按代办证券公司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内,备足对价,提出申购、赎回申请。投资者申请申购时,须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备足相应组合证券和现金。投资者申请赎回时,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和现金。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深交所对符合要求的申购、赎回申报即时予以确认,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购、赎回申报做无效处理。投资者可在申请当日通过其办理申购、赎回的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投资者T日申购、赎回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组合证券的清算交收以及基金份额、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基金份额、现金替代等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代办证券公司、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发布于2018-11-19 13:01 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