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创业板市场与现有主板市场在制度和规则等方面有一定的差异,如认知不到位,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创业板市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条件与主板市场存在较大差异。创业板市场股票发行人的基本条件是:
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二、创业板市场信息披露规则与主板市场存在较大差异。例如,临时报告仅要求在证监会指定网站和公司网站上披露。如果投资者继续沿用主板市场信息查询渠道的做法,可能无法及时了解到公司所披露信息的内容,进而无法知悉公司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变动。
三、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退市制度较主板市场更为严格。
四、其他发行、上市、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则差异。
深交所提醒您:您在参与创业板市场投资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等,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有所了解和掌握,从风险承担能力等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审慎参与创业板市场投资,合理配置金融资产。
发布于2018-11-19 10:10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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