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的特点:
1、经营主体,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
2、保险关系,商业保险所反映的保险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体现的;
3、保险对象,商业保险的对象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具体标的有人的生命和身体、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责任、信用等;
4、商业保险的经营要以盈利为目的,而且要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以保障被保险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经济保障;
5、在商业保险中,保险经济关系是由保险双方当事人以签订保险合同的方式确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强调个体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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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8-22 05:06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