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权和股指期货都是基本的场内衍生品,都是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并具有一定的杠杆性。但是,两者在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风险收益特征、保证金制度和合约数量上均有较大区别。
首先,期权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不对等,而期货买卖双方权利与义务对等。期货的买卖双方在到期日必须按照交割结算价进行交割,没有放弃交割的可能。与期货不同,期权交易的是权利。买方支付权利金后取得相应的权利,而不承担履约的义务;卖方卖出权利收取权利金,须承担履约的义务。
其次,期权与期货的风险收益特征不同。期权的损益与标的资产的涨跌是非线性关系,两者不存在确定的比例关系;而期货的损益与标的资产涨跌之间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
再次,期权与期货的保证金制度不同。期权买方通过支付权利金获取权利但不承担履约义务,没有期权履约风险,无需缴纳保证金;期权卖方收取权利金并承担履约义务,为了保证期权合约的履约,需要缴纳保证金。
最后,期权合约的数量多于期货合约。一般而言,期货在每个合约月份上只有一个合约;而期权在每个合约月份上存在多个不同行权价格的合约,而同一个合约月份同一行权价格上又有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因此合约数量较多。
发布于2018-11-9 13:23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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