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若新上市公司采用中央结算系统提供的电子认购(EIPO)服务,中央结算系统的投资者户口持有人可以致电“结算通”操作热线,或透过“中央结算系统互联网系统”输入电子认购新股指示。有关投资者户口的服务详情,请浏览香港交易所网站“投资服务中心”;
3)若新上市公司采用中央结算系统提供的EIPO服务,没有在中央结算系统开设户口的投资者,可透过其经纪或其他中介人以电子渠道申请认购新股。
发布于2019-1-11 13:40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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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9-1-11 13:40 广州
发布于2018-11-7 11:01 成都
发布于2018-11-7 11:08 成都
新股申购怎么取消,可以解读一下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