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区别是什么?我还不是很理解。
还有疑问,立即追问>

可交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区别是什么?我还不是很理解。

叩富问财 浏览:1715 人 分享分享

二、不同点

1.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可交换债券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本身。

2.发债目的不同。发行可交换债券的目的具有特殊性,通常并不为具体的投资项目,其发债目的包括股权结构调整、投资退出、市值管理、资产流动性管理等;发行可转债用于特定的投资项目。

3.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可交换债券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可转换债券是发行人本身未来发行的新股。

4.对公司股本的影响不同。可转换债券转股会使发行人的总股本扩大,摊薄每股收益;可交换债券换股不会导致标的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化,也无摊薄收益的影响。

5.抵押担保方式不同。上市公司大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券要以所持有的用于交换的上市的股票做质押品,除此之外,发行人还可另行为可交换债券提供担保;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要由第三方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

6.转股价的确定方式不同。可交换债券交换为每股股份的价格应当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三十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平均值的百分之九十;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7.转换为股票的期限不同。可交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方可交换为预备交换的股票,现在还没有明确是欧式还是百慕大式换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即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现实中,可转换债券是百慕大式转股,即发行六个月后的任何一个交易日即可转股。

8.转股价的向下修正方式不同。可交换债券没有可以向下修正转换价格的规定;可转换债券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向下修正转股价。

发布于2018-11-2 14:19 成都

当前我在线 直接联系我
1 收藏 分享 追问
举报
咨询TA
两者区别:

1、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

可交换债券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本身。

2、发债目的不同。

发行可交换债券的目的具有特殊性,通常并不为具体的投资项目,其发债目的包括股权结构调整、投资退出、市值管理、资产流动性管理等;发行可转债用于特定的投资项目。

3、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

可交换债券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可转换债券是发行人本身未来发行的新股。

4、对公司股本的影响不同。

可转换债券转股会使发行人的总股本扩大,摊薄每股收益;可交换债券换股不会导致标的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化,也无摊薄收益的影响。

5、抵押担保方式不同。

上市公司大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券要以所持有的用于交换的上市的股票做质押品,除此之外,发行人还可另行为可交换债券提供担保;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要由第三方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

发布于2018-11-2 14:19 北京

当前我在线 直接联系我
1 收藏 分享 追问
举报
咨询TA
首发回答
可交换债券(ExchangeableBond,简称EB)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严格地可以说是可转换债券的一种。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从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并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区别在于可交换债券就是交换原有股份不新增股份,而转换是新增股份.

发布于2018-11-2 14:19 深圳

当前我在线 直接联系我
4 收藏 分享 追问
举报
咨询TA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是一样的,都是可以在一段时间之内转换成股票。

发布于2021-2-1 20:16 成都

收藏 分享 追问
举报
1、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2、发债目的不同、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4、对公司股本的影响不同。5、抵押担保方式不同。6、转股价的确定方式不同7、转换为股票的期限不同。

发布于2018-11-2 14:21 广州

收藏 分享 追问
举报
你好,两者区别:

1、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

可交换债券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本身。

2、发债目的不同。

发行可交换债券的目的具有特殊性,通常并不为具体的投资项目,其发债目的包括股权结构调整、投资退出、市值管理、资产流动性管理等;发行可转债用于特定的投资项目。

3、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

可交换债券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可转换债券是发行人本身未来发行的新股。

发布于2018-11-2 14:22 深圳

收藏 分享 追问
举报
1-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可交换是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而可转换债券是公司本身。2-使用的法规不同。可交换使用的是【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

发布于2018-11-6 14:44 武汉

收藏 分享 追问
举报
问题没解决?向金牌答主提问, 最快30秒获得解答! 立即提问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内容均由入驻叩富问财的作者撰写,仅供网友交流学习,并不构成买卖建议。本站核实主体信息并允许作者发表之言论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内容,亦不代表本站对该信息内容予以核实,据此操作者,风险自担。同时提醒网友提高风险意识,请勿私下汇款给作者,避免造成金钱损失。
同城推荐 更多>
  • 咨询

    好评 260 浏览量 1078万+

  • 咨询

    好评 1.4万+ 浏览量 1258万+

  • 咨询

    好评 225 浏览量 29万+

相关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