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价格笼子实施时为2020年1月1日。
价格笼子交易机制于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旨在加强市场准入和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源分配效率。
价格笼子交易机制的意义:
该机制将对上市公司的及时信息披露、会计核算、风险防范、内部控制以及行业竞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同时也将对大宗交易方式进行重新定义,如大宗交易者必须在公告之前进行申报。如遇特殊情况(如外部因素影响上市公司的正常运作或者企业总体风险水平不断升高)应当立即停止大宗交易。
买卖股票的,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下列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要求:
1、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和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高值。
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和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低值。
根据上述有效申报的要求,申报价格范围是由基准价格决定的,而不是由现价决定的。基准价格一般指集合竞价阶段成交量最多的价格,即开盘价,而现价指的是实际交易价格,这也是很多人容易误读的。而由于价格笼子机制约束的连续竞价阶段,因此,在庄家想要控制价格的话也只能集中在集合竞价阶段。
发布于2023-7-21 10:08 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