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主板日涨跌幅还是10%。在规则变化上:(1)市价申报方面,主板出现2%的挂单限制。买卖股票的,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要符合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要求: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和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高值;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和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低值。
同时增设了“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安排,A股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当2%有效申报价格范围较基准价格变动不足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时,取至0.1元。简单理解,就是5元以上的股票价格挂单有+-2%的挂单限制,5元以下的股票有+-0.1元的挂单限制。
(2)其次,新停牌规则需了解,新增严重异常波动停牌情形:股票10个交易日内发生4次异动,停牌。股票10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0%(-50%)停牌。股票30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70%),停牌。
同时调整盘中临时停牌机制为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的,停牌10分钟。优化风险警示板异常波动指标,将风险警示板异常波动的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由15%调整至12%。
(3)关于新股,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第6个交易日起涨跌幅为10%。交易所将披露新股收个交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纳入融资融券标的。同时,沪市新股申购单位由1000股调整为500股。明确在网上申购倍数较高时,在确保较大比例新股向网上投资者发行基础上,将主板回拨后比例上限从90%调至80%。
此外,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退市整理股票首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退市后重新上市的股票首个交易日都不设涨跌幅限制。
发布于2023-7-20 13:31 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