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股票交易将被实现退市风险警示:
【1】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2】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显示当年经审计资金产为负。
【4】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
【5】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6】因股权分布或者股东人数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股权分布或者股东人数问题解决方案,经深交所统一其实施。
【7】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8】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发布于2023-7-13 11:55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