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确认成交。成交确认申报与定价申报可以部分成交。成交确认申报股票数量小于定价申报的,以成交确认申报的股票数量为成交股票数量;成交确认申报股票数量大于定价申报的,以定价申报的股票数量为成交股票数量。
成交确认申报未成交部分以撤单处理。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证券代码、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相同,买卖方向相
反,指定对手方交易单元、证券账户号码相符及成交约定号一致的成交确认申报进行确认成交。
每个转让日15:00,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将证券代码
和申报价格相同、买卖方向相反的未成交定价申报进行匹配成交。
发布于2018-9-7 09:17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