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PO监管制度是指公司想上市获得融资,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而受到证监会监管的一种制度。
2、假如市场是条自然流淌的河流,审批制相当于在河上筑起的大坝,将河水阻断。能上市的企业,好比是跳过龙门的鲤鱼,进入了高水位区,市场价值大大提高。即便将来亏损到资不抵债,还有“壳价值”。这壳价值,其实就是行政审批赋予企业的附加值,也是股市泡沫之源。没有跃过“龙门”的企业,即便再优秀,估值也无法得到充分体现。此外,行政审批还带来寻租的机会,造成腐败。
IPO注册制,相当于把这道大坝拆除。未来监管部门只对拟上市公司申报材料的完备性、合规性进行审查,看看该披露的信息有没有披露。至于内容的真假、企业有没有发展前景,监管部门不负责,完全由中介机构负责,由市场自行判断。但相应地,监管部门加强对企业上市后的监管。这种监管必须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否则市场信用将彻底崩溃,风险比审批制下还要大。
一般来说,IPO注册制下监管部门不对拟上市公司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发行时机做任何限制。哪怕是大熊市,企业愿意发行也没有问题,只要在市场上能卖出去就行。
发布于2018-9-5 09:46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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