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有关退市规定:
【1】连续亏损或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亏损被暂停上市,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仍然亏损;
【2】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财务会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被停牌,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披露经改正的财务报告;
【3】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4】公司因故解散;
【5】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
【6】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消除(解决)的;
【7】创业板市场较主板新增了三项退市标准:增加审计意见方面的退市情形;是增加了净资产方面的退市情形;是增加了市场指标方面的退市情形。
发布于2023-7-10 11:52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