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涨跌幅限制,是指证券交易所为了抑制过度投机行为,防止市场出现过分的暴涨暴跌,而在每天的交易中规定当日的证券交易价格在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基础上上下波动的幅度。股票价格上升到该限制幅度的最高限价为涨停板,而下跌至该限制幅度的最低限度为跌停板。
上海、深圳两交易所自1996年12月16日起,分别对上市交易的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的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即在一个交易日内,除上市首日证券外,上述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涨跌幅限制的作用
涨跌幅限制的作用是双面的移动平均线的作用,积极方面的作用成本均线的作用在于
第一,涨跌幅限制设置了涨停板和跌停板如何止盈和止损,每日的期价必须在涨跌停板之间波动。
第二,涨跌幅限制提供了一个冷却期,给投资者提供时间去理性地重新估计期价。涨跌幅限制不利影响在于波动率溢出(volatilityspillover)、价格发现延迟和交易干涉。
特殊情况
一般在下列几种情况下,股票不受涨跌幅度限制:
1、新股上市首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
2、股改股票(S开头,但不是ST)完成股改,复牌首日;
3、增发股票上市当天;
4、股改后的股票,达不到预计指标,追送股票上市当天;
5、某些重大资产重组股票比如合并之类的复牌当天;
6、退市股票恢复上市日。
发布于2018-8-1 16:56 北京
当前我在线
直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