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凡是在境内注册的、符合挂牌条件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经主办券商推荐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证监会 27日发布了《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开转让股票申请文件》、《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定向发行申请文件》以及证监会关于实施行政许可工作的公告等7项配套规则。这些配套规则的发布,标志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转系统)试点扩大至全国工作正式启动,据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目前已在全国股转系统审核的拟挂牌企业,将于明年1月开始分批挂牌。
发布于2013-12-28 22:52 三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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