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6日集合竞价的新规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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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竞价

2023年4月26日集合竞价的新规包括哪些?

叩富同城理财师 浏览:284 人 分享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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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顾问 期货刘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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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回答
2023年4月26日,上期所、能源中心、大商所和郑商所发布公告对交易管理办法和交易细则进行修订。自2023年5月26日(交易日)起,上期所、能源中心、大商所对于开设夜盘交易的品种增加日盘集合竞价,日盘集合竞价时间为8:55至9:00。郑商所对于开设夜盘交易的品种增加日盘盘前撤单功能,即夜盘交易中未成交的申报单,可以在8:55至8:59之间进行撤单。


目前交易所每个交易日只有一次集合竞价,日盘集合竞价是指夜盘交易的品种,除夜盘集合竞价以外,在日盘前增加第二次集合竞价,投资者可以在8:55-8:59进行第二次集中申报以及对夜盘未成交单进行撤单,交易所在8:59-9:00对申报单进行竞价撮合,日盘集合竞价的撮合原则与现有的开盘集合竞价一致,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


与上期所、能源中心、大商所增加日盘集合竞价不同,郑商所只增加了日盘盘前撤单功能,即夜盘交易中的未成交申报单,可以在同一交易日上午8:55至8:59之间进行撤单,这一时间段内不可以进行开平仓报单。


增加日盘集合竞价并未从本质上改变开盘价的定义,开盘价是指某一合约开市前5分钟内经开盘集合竞价产生的成交价格,开盘集合竞价未产生成交价格的,以当日竞价交易的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因此,每个合约在每个交易日只有一个开盘价。所以对于夜盘交易品种,如果夜盘开盘集合竞价(20:55-21:00)产生了成交价格,那么该价格就是开盘价,新增的日盘集合竞价不会产生影响。


此前,交易者在参与夜盘品种交易时,可能出现夜盘结束后外盘隔夜行情波动,导致部分交易者因日盘开始前来不及撤单而面临损失风险,因此新增日盘集合竞价为交易者增加了日盘前报撤单的机会。


此次新规旨在完善交易机制,提升期货交易的连续性,减少价格跳空,同时降低夜盘结束后外盘商品价格波动对夜盘未成交报单产生的冲击,有助于维护期货市场公平性,切实保障广大交易者的利益。


如果对集合竞价的新规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直接点击加微信,免费咨询,这边24小时免费为您服务,投资者在交易中比较关注的就是期货交易手续费、保证金、服务、交易软件等等,所以说选择一家适合自己的期货公司才是重要的,最后祝您投资顺利!

发布于2023-5-26 10:19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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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5月26日起,对于开设连续交易的品种在日盘开始前增加日盘集合竞价或者撤单功能,各期货交易所具体规则如下所示:


1、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大连商品交易所

  对于开设连续交易的品种在日盘开始前5分钟(即08:55至09:00)增加集合竞价。08:55-08:59为集合竞价申报阶段,客户可以报单、撤单。08:59-09:00为集合竞价撮合阶段,夜盘连续交易未成交的报单如在日盘集合竞价申报阶段未撤单,将进入集合竞价撮合阶段。

  大连商品交易所在集合竞价申报阶段:系统只支持无属性的市价单和限价单、市价止损(盈)单和限价止损(盈)单的申报和撤单;套利单不能参与集合竞价。在集合竞价撮合阶段:市价止损(盈)单和限价止损(盈)单不参与集合竞价撮合。

  2、郑州商品交易所

  对于开设连续交易的品种,交易者可以在其日盘开始前8:55至8:59之间对夜盘交易中的未成交申报进行撤单。


以上是对您的提问的解答,如果您对此以及其他期货相关还有什么疑惑,欢迎添加我的联系方式,进一步交流。本人从业多年经验丰富!

发布于2023-7-6 16:45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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