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的功能:
1、身故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身故保险金。身故给付是全部给付。
2、伤残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伤残保险金。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的附加险承保。
4、津贴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住院,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住院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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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5-5 10:31 免费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