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期权是较为复杂的金融衍生品。在标的市场行情波动较大时,期权价格可能出现大幅波动,可能导致期权买方损失全部权利金或导致期权卖方面临较大亏损。
2、期权合约有认购、认沽之分,有不同到期月份之分,还有不同行权价之分。因此,一个标的证券的可能对应上百个期权合约,而其中部分合约存在成交量小、交易不活跃、流动性不足的可能。如果投资者选择交易流动性不足的合约,有可能无法及时以理想价格达成成交。通常来说,近月合约的流动性优于远月合约,平值及轻度实值(虚值)合约流动性优于深度实值(虚值)合约。
3、随着到期日的临近,虚值期权的价值会逐渐变小,到期归零。因此,投资者应审慎买入临近到期的虚值期权,尤其是深度虚值期权,因为深度虚值期权到期变为实值期权的可能性非常低。同时,期权买方在临近到期应做好仓位管理及止盈止损操作,避免面临价值归零风险。
4、与股票不同,期权具有明确的到期日。到期后,期权合约将不再具有价值,期权买方的权利和期权卖方的义务结束。因此,投资者需注意每个期权合约的到期日,提早做好平仓或行权准备。
5、强行平仓风险指的是期权义务方由于保证金不足且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足保证金而被强制平仓的风险。因此,当投资者收到合约账户追保通知时,应在规定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或自行平仓,否则可能被强行平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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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3-6 15:48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