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付规则大致如下:
1、在18周岁前身故或者全残,保险公司将会给予“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二者当中较大者。
比如,被保险人在17周岁时不幸身故,累计已交保费为100000元,保单现金价值为15050元,那么保险公司将按照10000元予以赔付。
2、在18周岁后缴费期内身故或者全残,保险公司将会给予“已交保费×对应系数”和“现金价值”二者当中较大者。
比如,被保险人已经满18周岁但在缴费期内不幸身故,已交保费是200000万元,对应系数是160%,现金价值是39150元,那么就是按照“已交保费×对应系数”进行赔偿,也就是200000元的1.6倍共320000元
3、在18周岁后缴费期届满身故或者全残,保险公司将会给予“已交保费×对应系数”、“现金价值”和“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三者当中较大者。
比如,被保险人已经满18周岁且在缴费期后不幸身故,现金价值比“已交保费×对应系数”和“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高,那么就是按照现金价值来进行赔偿。
至于具体赔付规则,大家还是要以保险合同为准。因此,投保时阅读合同条款很重要,不懂的地方可以多与专业人士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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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1-24 13:42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