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与海外的二板市场一样,我国即将设立的二板市场将是一个股份全流通的市场,不再会有国家股、法人股、公众股(包括A股和B股)等的划分,这也是二板市场与我国主板市场的一个明显区别。其中对于持有大量流通股份的发起人、机构投资者等在企业上市后其手中持有股份的流通时间将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以此来抑制过度的投机行为。海外二板市场对主要股东出售所持股份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以美国纳斯达克市场为代表的不作具体限制要求的做法,其主要持股人可以自行做出选择,法律法规不会做出具体规定,但出于自律和增强其他投资者信心等方面的考虑,主要股东一般会尽量避免在上市不到6个月就出售所持有的股份;二是以德国新市场为代表的直接做出具体限制的做法,只有在过了一定期限后,主要股东出售股份才不再受到任何限制;三是以新加坡二板市场为代表的“分阶段撤出法”,即主要股东在第一时间期限内不得出售股份,在第二个时间内可以出售部分股份。我国香港二板市场采用的是新加坡市场的做法,只是在撤出的具体时间上有所不同。
那么我国即将开设的二板市场在这方面是如何做的呢?在结合中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和与国外二板市场的差异后,我国二板市场采取的是第三种做法,而且比其要严格。
发布于2018-3-12 13:35 成都
当前我在线
直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