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外汇风险准备金是央行在2015年的《关于加强远期售汇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的文件中提出来的。文件中要求对开展代客远期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收取外汇风险准备金,准备金率暂定为20%。金融自购在央行的外汇风险准备金冻结期为1年,利率暂定为零。
关于外汇风险准备金的通知中指出,金融机构外汇风险准备金交存额依据上月远期售汇签约额确定。代客远期售汇业务按美元计算交存外汇风险准备金,非美元币种业务折算成美元交存。各种货币之间的折算率按每月外汇局公布的《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计算。未公布折算率的,参照外汇局确定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的方式计算。
发布于2018-1-11 12:26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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