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风险准备金是央行在2015年的《关于加强远期售汇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的文件中提出的。文件中要求对开展代客远期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收取外汇风险准备金,准备金率暂定为20%。金融自购在央行的外汇风险准备金冻结期为1年,利率暂定为0。近期人民币汇率企稳回升,是调整的好时机,此举有利于降低远期购汇成本。数据显示,今年以来,人民币兑美元升值已超过5%。而在2015年10月外汇风险准备金率设定为20%时,恰是因为当时刚刚经历了“811汇改”,人民币处于一段贬值期内,征收外汇风险准备金率是为了增加在岸离岸套利成本,有助于汇率稳定。
发布于2017-9-13 14:04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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