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内的证券由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和融资买入证券两部分组成。其中可充抵保证金证券部分经折算后直接计入保证金可用余额,而融资买入的证券不可充抵保证金;
(3)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部分。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可计入保证金总额,如融资融券交易形成浮亏的,浮亏金额需全额从保证金可用余额中扣减;
(4)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占用保证金部分以及融资融券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和利息支出。
投资者进行每一笔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时所使用的保证金应以其保证金可用余额为限。其计算公式为:
保证金可用余额=现金+∑(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市值×折算率)+∑[(融资买入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资买入证券金额×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保证金比例-利息及费用
发布于2019-3-6 10:14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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