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市值1万可申1000股 深交所:市值5000元可申500股 从今年1月1日开始,新股发行开始按照新的制度执行。昨天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发布了新股网上和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并对修订内容加以明确。 新股申购时无需缴付资金 针对网上发行,这次有一个明显的修改,以前是申购时要提前准备好资金。沪深交易所明确,以后投资者在进行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不过,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依据中签结果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另外新规明确,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的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同时,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弃购三次将被限制申购 另外,新规明确,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发布于2016-1-21 16:18 上海
当前我在线
直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