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在货物装车发运前,应到场查验货物质量,卖方应予以配合。买卖双方对检验结果无异议的,该检验结果作为货物质量判定的依据。
花生买卖双方发生质量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应当在货物未离开指定车(船)板交割场所情况下向交易所提出复检申请,并说明需要复检的质量指标。复检机构由买卖双方在交易所指定质检机构中协商选取,协商不一致的由交易所确定。复检样品仅限于保留样品。复检机构应当自收到样品之日(不含该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检结果,复检结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寄送样品及复检费用由过错方承担,并应当在复检结果出具之日(不含该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交割服务机构支付。
发布于2022-8-15 17:38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