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确认:
自第三交割日起(含该日)三个交易日内,买卖双方可就车(船)板交割事宜进行协商,确定结算方式、交货地点、交货方式、交货时间等,签订《车(船)板交割协议书》。买方最迟应在第三个交易日下午1时30分前,通过会员在会员服务系统中提交《车(船)板交货事项确认单》,《车(船)板交货事项确认单》内容须符合本细则相关规定或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否则按照未提交处理。卖方会员应在下午3时前进行确认。逾期买方未提交或卖方未确认的,视同违约,按照“交割违约处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花生委托交易所结算的,应当在交割服务机构交割。买卖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协议里约定的地点进行交割;未达成协议的,买方可在《车(船)板交货事项确认单》中选择交割计价点进行交割,卖方应按买方的要求交付货物。
发布于2022-8-15 17:37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