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证监会前天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决定》后,昨天两市交易所火线推出了配套细则《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
股东指的就是手上拥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就叫做股东,股东增持指的就是拥有上市公司的股票的股东又重新购买了上市公司的股票,股票的数量又变多了,就称为股东增持,是增加持有股份的意思,
任何投资者买入一家上市公司股票达到该公司总股份的5%,都必需公告,三天之后可以继续买入,但每买入达该公司股份总数的2%就必需公告一次,买入之后未满6个月不能卖出,买入达该公司股份总数的30%就必须履行全面收购要约义务.卖出股票与买入承担一样的公告责任,卖出股票公告后6个月内不能买入该公司股票.公告3天后可以继续卖出.
发布于2022-8-3 15:14 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