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把自杀作为除外责任,主要是为了防止产生道德风险的发生,遏止被保险人通过保险图谋保险金而蓄意自杀,同时也是为了维护保险公司自己的利益。
2.保险合同对于自杀的定义仅在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中是“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日起两年内或最后复效日起两年内(以较迟者为准)自杀”免责。这也意味着,自杀获赔偿是有时限要求的,一般是从保单生效两年后或最后复效的两年后。若此期间,保单因为种种原因停效,如没有及时往账户存钱,则在停效期内若发生保单责任是不能理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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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2-9-26 20:26 北京

